微波治疗仪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3点击次数:1082 次

公  告

我院欲采购1台微波治疗仪,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购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要求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预算(元)
1 微波治疗仪 详见附件一 12000 1 12000

附件一:

1.输入电压:220V±15%。

2.整机功耗:≤250W。

3.工作频率:2450MHz±50MHz。

4.波长:12.2cm。

5.工作方式:连续。

6.工作模式:需支持理疗和手术。

7.治疗时间:理疗模式1-30分钟;手术模式1-99秒,显示精度1秒。

8.辐射器无用辐射:≤2mW/cm2。

9.微波机辐射泄漏:≤1mW/cm2。

10.保护功能:至少具备闭锁保护(当电源中断再恢复时,停止一切微波输出)、过载保护、超温报警、误操作报警、功率自检及功率输出时键盘锁定功能、电压监测功能等。

11.设备需适用于外科伤口愈合的康复理疗之用。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各级授权书以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质保期:一年。

3.付款方式: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支付总货款的50%,剩余货款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直至付清为止(质保金除外);2)质保金为总金额的10%,待质保期到期后若没有发生质量等问题一次性付清。

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10月19日前到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东住院楼4楼器械维修室报名。

5.联系人:东方  0477-8119372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17年10月13日

关键词:公告
作者:高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