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院欲采购1台超声、激光、神经肌肉刺激治疗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购设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总预算(元) |
1 |
超声、激光、神经肌肉刺激治疗系统 |
详见附件一 |
台 |
28000 |
1 |
28000 |
附件一:
1.电源部分
1.1.交流:220V/50HZ。
1.2.整机功率≤60W。
2.超声部分
2.1.有效声强≤3.0W/cm2。
2.2.超声探头有效辐射面积≥2.0cm2。
2.3.脉冲占空比范围:1:6至1:2。
2.4.额定输出功率≤1.5W
3.激光部分
3.1.激光器窗口最大输出功率
3.1.1光强(mw):1.8±20%;2光强(mw):2.6±20%;3光强(mw):3.4±20%;4光强(mw):3.7±20%。
3.2.生物电频率:20~1000Hz;强度:0~110V可调。
3.3.激光波长:635nm。
4.神经肌肉电刺激部分
4.1神经肌肉电刺激频率(Hz):(20-1000)±10%。
4.2.电脉冲宽度(us): (80-150)±30%。
4.3.输出电压:最大输出电压峰峰值(V)负载1KΩ:110V±10%。
5.其他
5.1.设备应为推车式结构,可推至病房使用。
5.2.设备包括≥17寸液晶显示器、主机和外围治疗终端等部分。
5.3.应有不同颜色的状态指示灯,指示不同状态,至少包括“正在治疗中”和“治疗结束”,“治疗结束”还应有声音提示。
5.4.显示屏上应有倒计时数字时钟,提示治疗剩余时间。
5.5.应具有紧急“复位”功能。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各级授权书以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质保期:三年。
3.付款方式: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支付总货款的50%,剩余货款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直至付清为止(质保金除外);2)质保金为总金额的10%,待质保期到期后若没有发生质量等问题一次性付清。
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10月23日前到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东住院楼4楼器械维修室报名。
5.联系人:东方 0477-8119372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