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激光、神经肌肉刺激治疗系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7点击次数:1246 次

公  告

我院欲采购1台超声、激光、神经肌肉刺激治疗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购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要求 单位 单价(元) 数量 总预算(元)
1 超声、激光、神经肌肉刺激治疗系统 详见附件一 28000 1 28000

附件一:

1.电源部分

1.1.交流:220V/50HZ。

1.2.整机功率≤60W。

2.超声部分

2.1.有效声强≤3.0W/cm2。

2.2.超声探头有效辐射面积≥2.0cm2

2.3.脉冲占空比范围:1:6至1:2。

2.4.额定输出功率≤1.5W

3.激光部分

3.1.激光器窗口最大输出功率

3.1.1光强(mw):1.8±20%;2光强(mw):2.6±20%;3光强(mw):3.4±20%;4光强(mw):3.7±20%。

3.2.生物电频率:20~1000Hz;强度:0~110V可调。

3.3.激光波长:635nm。

4.神经肌肉电刺激部分

4.1神经肌肉电刺激频率(Hz):(20-1000)±10%。

4.2.电脉冲宽度(us): (80-150)±30%。

4.3.输出电压:最大输出电压峰峰值(V)负载1KΩ:110V±10%。

5.其他

5.1.设备应为推车式结构,可推至病房使用。

5.2.设备包括≥17寸液晶显示器、主机和外围治疗终端等部分。

5.3.应有不同颜色的状态指示灯,指示不同状态,至少包括“正在治疗中”和“治疗结束”,“治疗结束”还应有声音提示。

5.4.显示屏上应有倒计时数字时钟,提示治疗剩余时间。

5.5.应具有紧急“复位”功能。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各级授权书以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质保期:三年。

3.付款方式:1)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支付总货款的50%,剩余货款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直至付清为止(质保金除外);2)质保金为总金额的10%,待质保期到期后若没有发生质量等问题一次性付清。

4.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10月23日前到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东住院楼4楼器械维修室报名。

5.联系人:东方  0477-8119372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17年10月17日

关键词:采购公告
作者:高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