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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城暖医说』“艾梅乙”防治政策知晓系列篇——应知应会
时间:2025-08-18 11:30:58      作者:李建雄      阅读量:145

“艾梅乙”是“艾滋病(HIV)、梅毒(Syphilis)和乙型肝炎(HBV)”的简称,这三种疾病统称为“三病”。古语云“上医治未病,预防胜于治疗”,所以我们应该把预防“艾梅乙”的发生放到首位,而非殚精竭虑地去治疗。

1.《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行动目标

全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率持续下降,到2025年,在国家层面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结果指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活产及以下,乙肝母婴传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

到2025年,2/3以上省份在实现结果指标基础上,实现消除母婴传播其他主要评估指标:①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达到95%及以上。②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治疗率达到95%及以上。③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及以上。

2.我区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总体要求是什么?

坚持以母婴健康为中心,部门协作、全院参与,全面落实预防措施;完成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3.我区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的行动要求是什么?

一是“逢孕必检”,即对所有孕产妇在孕13周前或初次产前检查时,把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纳入必检内容。

二是“逢阳必治”对所有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阳性的孕产妇,在知情同意基础上,进行抗病毒治疗。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全国最后一批消除“艾梅乙”(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省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科室、各部门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自治区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工作精神,坚决响应院领导班子部署要求,以“快落实、真落地、见实效”为准则,将各项防控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一是聚焦孕产妇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核心要求,精准掌握孕产妇健康动态,从源头降低“艾梅乙” 母婴传播风险;二是强化医疗技术人员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实操演练等方式提升防治专业水平,同步优化诊疗服务流程,以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健康权益。

全体人员需以决战姿态投身工作,为我区如期实现“艾梅乙”消除目标贡献 “鄂医力量”,彰显“鄂医战士”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