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购1台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等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购设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总预算(元)  | 
1  |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 详见附表一  | 台  | 17000  | 1  | 17000  | 
2  | 生物安全柜  | 详见附表二  | 台  | 19000  | 1  | 19000  | 
3  | 超净工作台  | 详见附表三  | 台  | 17000  | 1  | 17000  | 
附表一:
1.额定工作压力不小于0.23MPa,设计压力不小于0.28MPa,安全阀整定压力不小于0.28MPa。压力表量程:0-0.4MPa,精度等级至少1.6级。
2.额定工作温度134℃,设计温度不小于150℃。
3.使用温度105~136℃,灭菌时间0-999min可设,保温温度45-60℃,保温时间0-99min可设。
4.灭菌腔体、灭菌提篮均应为不锈钢SUS304材质制成,内部抛光处理,机器内置水箱,汽水内循环。
5.应采用轮式平移门结构,并具有门安全联锁装置及门检测装置,有压力时门无法打开,门关闭不到位程序不能运行。
6.具有防干烧报警、超压自泄、超温保护、电力安全保护等功能,所有报警应具有声光警示。
6.1.防干烧保护装置:水位过低时,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6.2.水位检测报警功能:灭菌器内水位未达到规定水位,低水位报警,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6.3.过流保护装置:设备电流过载时,过流保护开关动作,系统自动切断电源。
7.应采用重力置换和正压脉动排气方式,脉动次数0-9次。
8.蒸汽产生方式:主体内加热,直接产生饱和蒸汽,不需要外接蒸汽源。
9.门罩应采用玻璃钢高效隔热材料。
10.支持LED数字显示灭菌腔内温度、时间和故障报警代码等,温度显示精度应能达到0.1℃。
11.配备自胀式硅橡胶密封圈。
12.压力表、安全阀均应按照国家标准提供编号、铭牌、合格证等强制性资料。
13.应采用微电脑控制,具有器械、包装器械、橡胶、敷料等固定程序,至少一项自定义程序。
14.设备注水、升温、灭菌、排气等整个流程全自动运行,灭菌完成后具备声光提醒。
15.灭菌腔体温度均匀性:≤2℃。
★16.全防护式门罩,铰链、转轴均不应外露。
★17.应具有快速排气和慢速排气功能。
18.应具有快速维修窗口,电气部分维护不需要拆解外罩。
★19.配备防水型门检测开关。
★20.应符合《立式蒸汽灭菌器》YY/T 1007-2018标准。
附表二:
1.分类:A2型,30%外排,70%循环。
2.外部尺寸≤(L×D×H)1300mm×755mm×2200mm,内部尺寸≥(L×D×H)1150mm×600mm×660mm。
3.台面距离地面高度:700-800mm,尺寸可根据医院要求订制修改。
4.风速:平均下降风速0.33±0.025m/s,平均吸入口风速0.53±0.025m/s。
5.系统排风总量:≥440 m³/h。
6.照明:≥1000lx。
★7.过滤效率:送风和排风过滤器均应采用硼硅酸盐玻璃纤维材质的ULPA高效过滤器,对0.12μm颗粒过滤效率≥99.9995%。
8.使用人数:2人。
9.生物安全性要求:
9.1.人员安全性:用碘化钾(KI)法测试,前窗操作口的保护因子应不小于1×105;
9.2.产品安全性:菌落数≤5CFU/次;
9.3.交叉污染安全性:菌落数≤2CFU/次。
10.柜体应采用10°倾斜角设计,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视角更大,操作方便。
11.安全柜裸露工作区三侧壁板应采用优质304不锈钢一体化结构,内部可清洗部位采用大圆角处理,不留死角,易于清洁。
12.工作台面材质应为优质304不锈钢,采用盆状式设计,即使实验有废液溢出,也不会流入积液槽中,便于清理。
★13.脚轮与支架应为一体化设计,安全柜即可通过脚轮安全移动,也可以通过调节脚轮支脚进行固定和调平。
★14.前窗玻璃应采用双层夹胶防爆安全玻璃;即使玻璃破损,也不会伤人,并且生物安全柜还能正常工作,直到实验结束,更好的保护了人员及实验的安全。
★15.配备LCD彩色液晶显示屏,全参数显示,实时动态显示操作区的下降气流流速和流入气流流速,显示安全柜的整体运行时间,UV灯的运行时间,操作区的温度和湿度,送风和排风过滤器的阻力,显示过滤器的使用时间并由条码显示过滤器的使用寿命,条码全部点亮是过滤器寿命到期,运行状态全部显示。
★16.支持脚踏电动、轻触按键、遥控电动等方式控制玻璃门升降,玻璃门升降到安全操作高度时,自动停止升降,玻璃门升降时不用直接接触玻璃,使实验人员更安全。
17.遥控控制:安全柜的所有按键操作,都可通过遥控控制实现,使安全柜的使用更加快捷方便;且遥控器的使用,大大减少了使用者与安全柜的直接接触,更加保护了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18.具有预约定时功能,能自动设定安全柜定时开机、关机及紫外灯消毒时间。
19.安全柜内加压500Pa,保持10min后气压不低于450Pa。
20应采用前窗气流隔断设计,防止气流通过前窗侧壁及上侧进行泄露,使试验更加安全。
16、优良的风机选用:风机的电机当安全柜在正常运行而不调整电机的速度控制,经过滤器的风压下降50%时,风机的排气量下降不超过10%
17.支持玻璃门不在安全高度报警:玻璃门安全高度为200mm,当安全柜前侧高于或低于安全高度时,安全柜会声光报警。
18.支持过滤器压力超高报警:当过滤器的阻力变大,安全柜会声光报警。
19.支持过滤器失效更换报警:当过滤器寿命使用到期后,会有过滤器更换声光报警。
20.支持气流波动报警:当安全柜的气流波动超过标称值的20%时,声光报警。
21.应采用安全连锁保护设计:对误操作均设置连锁保护,即使误操作,也不会造成伤害。
21.1.安全柜风机与玻璃门互锁:当安全柜玻璃门落到最底部时,安全柜风机自动关闭;
21.2.紫外灯与安全柜玻璃门、风机及照明灯互锁:当玻璃落到底部且照明灯不开启时,紫外灯才能开启,防止紫外灯误操作对人体造成危害。
★22.负压风道应设有异物过滤结构,防止纸屑等异物进入风机系统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附表三:
1.可对HEPA的运行状态自动实施在线测量、在线监控和在线报警。
2.HEPA临近失效,设备应自动发出声、光和全中文的可视提醒。
3.支持破损、失效报警功能,可及时发现和传递HEPA存在的异常情况,有效避免样品污染。
4.风速无级设定、恒风速运行,实测定量显示。
5.可预设自动消毒功能。
6.配备LCD大屏幕液晶显示屏,可定量显示实测风速、压差、风量、以及HEPA运行状态等信息。
7.风机、紫外灭菌消毒灯开启、关闭时间可任意设定、自动启动。
8.支持监视计时器功能,可显示累计运行时间。
9.配备轻触式控制屏。
10.支持时钟显示功能。
11.支持手动、自动两种可选运行模式。
12.双应采用优质不锈钢工作台面,内角光滑易于清洁。
13.操作区内应配有照明日光灯及紫外线灭菌灯。
14.应采用流线型整机造型,静电喷塑带刹车万向转动脚轮。
15.显示方式:LCD。
16.空气流向:垂直流。
17.工作面:一个。
18.灭菌灯类型:石英高效紫外线杀菌灯。
19.在线洁净度控制等级:工作区内≥0.5μm粒径的尘埃应≤3.5颗/升(FS209E100级)。
20.菌落数≤0.5/皿时(90mm培养平皿)。
21.风速设定范围:0.1-1.0m/s。
22.工作区风速范围: 0.3~0.6m/s,无级设定。
23.HEPA压差范围:0-500Pa。
24.照度:≥300Lx。
25.工作区尺寸(mm):不小于1200*625*645。
26.外形尺寸(mm):不大于1320*740*1700。
备注:1.以上标“★”项为必须满足项,不满足则取消报名资格。
2. 非标“★”项,超过5项不满足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3.须整包报名,不接受拆分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报名表》上登记,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单位授权的销售人员授权书,授权书上附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时须提交一份胶装成册的报名文件。
2.报名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提供封面,并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报名文件格式与要求可参照附件。
3.报名文件中应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各级授权书、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应在有效期内。此外,报名时还须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配置清单、彩页及报价单等。
4.报名产品若是医疗器械,经议价后议定单位所供产品应是其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下的产品,不得提供过期的旧注册证下的产品。若在供货时,报名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发生合法合规延续,经医院同意后,议定单位可提供延续后的最新注册证下的同型号产品。若非医疗器械,议定单位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在供货时近三个月以内。
5.质保期:三年,整机全保。
6.报名单位所报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报价高于预算的、资质不全的等情况,医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7.公告期结束后,医院将择期组织院内议价会议。会议时间、地点等信息将提前通知各报名单位。
8.议价会上,医院将从产品技术满足度、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临床使用评价、医院以往使用情况、报名单位信誉、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报名材料的齐全程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议价结果。
9.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2025年11月4日前到市中心医院北门西侧人行道路北,百家汇胡同内向北走50米,路东院内办公楼(原工商所办公楼)四楼408室,联系人:杜女士(0477-8367254)。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报名单位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医院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