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铅屏风进行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配送商、生产经营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1 | 铅屏风 |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名公司过去未在我院经营项目中,被我院考核不合格或处罚。
3.自愿与我院SPD第三方服务公司(安徽中技国医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及支付服务费用。
4.设备参数要求:
图式:

(1).屏风整体铅当量≥2.0mmPb,铅帘部分≥0.5mmPb,需提供检验报告。
(2).屏风尺寸(mm)≥H1800*W1200,铅玻璃尺寸≥H500*W1200。
(3).配有方便医生进行手术操作的操作孔,同时具备手臂保护功能。
(4).透明部分采用防划覆膜透光铅玻璃材料,采用的安全膜可见光透射比≥80%,需提供安全膜的性能检测报告。
(5).不透明部分内部为铅复合板,表面为拉丝不锈钢板材料;铅帘采用超轻、超薄、超柔软型铅防护材料。
(6).屏风配有4个带刹车功能的静音脚轮。
(7).产品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
三、报名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包括如下文件构成的报名资料,(所有文件均需在有效期限内,资料按以下顺序胶装一套,无法提供者不得报名):
1.报名文件目录。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5.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直营需提供)。
6.报名产品授权书。
7.报名、遴选执行期内不得变换报名与供应企业,如有变更,报名作废。
8.报名产品技术参数及说明书。
9.报名产品明细表(见附件1)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报名人公章,审核不通过者不可参加后续遴选。
四、遴选结果及议价
遴选结果与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 4月 2 日至2026年 4 月 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东胜部,住院楼2楼器械科办公室。
联系方式:马老师15704936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