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1台水处理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采购设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总预算(元) |
1 | 水处理设备 | 详见附表一 | 台 | 100000 | 1 | 100000 |
附表一:
1、技术参数
1.1、产水水质:符合中国国家实验室用水规格GB6682-92一级标准,满足检验分析用水要求。
1.2、产水量:≥600L/H(25℃)。
1.3、总电源:380V(三相五线),功率5.5KW。
1.4、电阻率:≥15M.cm。
1.5、进水要求:城市自来水或地下水;进水水压﹥0.2Mpa。
1.6、系统操作压力:0.8~1.0MPa 。
1.7、溶解盐去除率:≥97%;内毒素、细菌去除率:≥99%。
★1.8、工艺流程:预处理+双级反渗透+EDI+无菌纯水箱+供水系统。
2、整机性能
2.1、采用二级反渗透工艺系统+EDI系统+储水系统+全循环供水系统,保证设备在安全、稳定、节能的状态下长时间运行。
2.2、高灵敏度电阻率传感器精确连续在线监测,保证产水质量,并有压力、流量等在线显示。
★2.3、设备具有多种保护功能,能在低压、高压、水质超标、电气故障的情况下自动保护报警,在界面弹图报警提示以及具备报警分析提示功能。
★2.4、控制系统采用国际品牌PLC模块及触摸屏人机对话智能控制,操作模式包含自动启停机、定时开关机,多种操作模式可根据工作时间任意选择。
2.5、设备采用国际知名品牌,蓝色避光玻璃钢桶,自动冲洗装置、高脱盐率反渗膜、不锈钢高压泵等优质部件。
2.6、活性炭过滤器采用优质椰壳活性碳,罐体活性炭容量和水接触时间不少于5min、活性炭吸附碘值≥1000mg/g、PH值在6.5-8.2之间。
2.7、软化器采用时间型数字全自动控制系统,采用国际品牌食品级阳树脂,保证水质软化合格。
2.8、主机采用不锈钢和医用UPVC管路,预防水质二次污染。
2.9、模块化设计:根据用户纯水用量需求,可进行模块扩容。
2.10、PLC定时低压冲洗反渗透膜程序:保证水质/延长反渗透膜寿命。
2.11、具有自动定时开关机功能,无需人员操作。
★2.12、设备具有应急措施措施,单一级和单二级在设备遇到故障时可以独立运行。同时设备具有应急功能开关,触摸屏模块无法响应时,一键启动设备,PLC每个输出控制端对应继电器手动控制,保证正常透析。
3、配置要求
3.1、全自动机械过滤器系统:1套。
3.2、全自动活性碳过滤器系统:1套。
3.3、全自动软化过滤器系统:1套。
3.4、保安过滤器:1套。
3.5、双级反渗透系统:1套。
3.6、EDI去离子装置系统:1套,
3.7、不锈钢无菌纯水箱:1套。
3.8、纯水变频输送系统:1套。
3.9、微孔过滤器:1套。
3.10、紫外线灭菌系统:1套 。
4.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日起,提供整机(包括主机和配件)三年及以上质保,质保期内设备正常使用出现故障,所有维修费用、部件费用、差旅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4.2、产品供货方有专业维护人员,需厂家指定1-2名专业工程师服务我科,能够应用户要求提供7×24×365维护维修保障服务。确保接到用户故障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并解决问题。
4.3、产品供货方能够对产品关键安全部件提供定期巡检、维护和及时维修等售后服务。
4.4、产品供货方应能提供产品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基本故障排除的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注:1.“参数性质”标“★”表示此参数为主要技术参数,不满足则取消报名资格。
2.非标“★”项,超过1项不满足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二、其他要求
1.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在《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院内采购项目报名表》上登记,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单位授权的销售人员授权书,授权书上附带报名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时须提交一份胶装成册的报名文件。
2.报名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提供封面,并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报名文件格式与要求可参照附件。
3.报名文件中应提供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各级授权书、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应在有效期内。此外,报名时还须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配置清单、彩页及报价单等。
4.报名产品若是医疗器械,经议价后议定单位所供产品应是其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下的产品,不得提供过期的旧注册证下的产品。若在供货时,报名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发生合法合规延续,经医院同意后,议定单位可提供延续后的最新注册证下的同型号产品。若非医疗器械,议定单位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在供货时近三个月以内。
5.报名单位所报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报价高于预算的、资质不全的等情况,医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6.公告期结束后,医院将择期组织院内议价会议。会议时间、地点等信息将提前通知各报名单位。
7.议价会上,医院将从产品技术满足度、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临床使用评价、医院以往使用情况、报名单位信誉、产品售后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报名材料的齐全程度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议价结果。
8.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于2025年4月18日前到市中心医院北门西侧人行道路北,百家汇胡同内向北走50米,路东院内办公楼(原工商所办公楼)四楼408室,联系人:杜老师(0477-8367254)。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报名单位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医院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26年4月14日